招标信息
结果公示

轧钢厂1号水站水处理能力提升改造拟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13  |  点击率: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21813日至2021817)
项目名称
轧钢厂1号水站水处理能力提升改造
招标公告编号
SHDL-21060304
招 标 人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
联系 电话
15023072800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023-68841425
标段(合同包)
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二中标候选人
攀枝花攀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拟中标人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中标
金额
¥5750万元
工商注册号
91500000795854690R
组织机构代码
/
投诉受理部门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
联系 电话
023-68983021
招标人: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
 
2021813(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813(单位公章)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3、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在投资管理部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与投资部进行合同商务谈判,商务谈判完成后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正式合同签订。
4、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之内与项目单位完成技术协议签订。
注:中标公示结束后第二日(遇节假日顺延)中标人来投资管理部领取中标通知书(不提供邮寄服务),并召开项目启动会。因中标人原因未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按期完成技术协议、商务合同签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